从概念上来讲,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存在“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的特点。因此,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的范围,都有一定的风险缺口,这就需要个人购买商业险加以补充。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对于已经享有社保的人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以医疗保险为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设定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社保只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且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比例支付。报销范围上也有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另外,社保是事后给钱,而如果投保了商业保险中的重疾险,则是确诊后就给钱,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病的困境;另外,商业保险的身故赔付往往可以解决被保险人家人的生活困境。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而社保医疗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缴费。
社会保险好比城市家庭安装的木制大门,可以提供基本的防护功能。但是要系统防范家庭的风险,单凭这一道防护,尚显单薄。若想进一步增强个人或家庭的健康防护能力,还需再安一道商业保险的铁门。从这一点上来说,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都需要商业保险。即上面的回答和案例,也同样适用于成年人。
与有些人有了社保后就不再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相反,另一些人则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买了一大堆商业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其实,商业保险不是买得越多就越好,保户应按自身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合适的商业保险计划。
此外,在一些小额理赔中,比较容易出现社保、商业保险赔付金额相差悬殊的现象,其实这也只是个别情况。社保、商业保险都是家庭保障的重要途径,有了社保和商业保险这“双重保障”,生活才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