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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第4期-车险理赔

发表时间: 2018-12-14 14:29:17 阅读量: 6986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

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

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

车险理赔工作具有显著的特点:

(一)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

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

(二)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三)标的流动性大

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四)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

(五)道德风险普遍

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

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理赔注意事项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

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

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三、临时牌照车辆

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车辆异地出险

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

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五、委托修理厂办理赔

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

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非道路事故(小区)

自己写个证明,然后找所属派出所盖章就可以了。

七、单车事故

110先交警开单~然后找修理厂。

保险公司有的要看现场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开去修理场,要的再报案等保险公司来看车。

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损失数额比较大,驾驶员就应该保留好第一现场,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再报险,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

贷款车出险需提交还款证明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发票、有效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储蓄账户)交至保险公司。

如果是贷款车辆,须提交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款证明

如果需要交警部门进行裁决的,需要出示简易裁决书或者正规的裁决书。

如果有人受伤的须提供裁决书、医疗费发票、病例、误工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届时,保险公司会将赔款汇入被保险人账户。

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

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全部费用的。

先修车后理赔不是正确流程

车辆出险之后,要养成在第一时间报备保险公司的习惯。

有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等到车子修理完毕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这样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定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不计免赔”也有限制范围

“免赔率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陪规定,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

理赔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

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1)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进行调查、了解和勘察现场,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

(2)迅速: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处理迅速、不拖沓、抓紧赔案处理,对赔案要核的准,赔款计算案卷缮制快,复核、审批快,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

(3)准确:就是要求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不惜赔。

(4)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

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四)注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和保险当事人在利益调整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保险理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